中经评论: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更新时间:2025-05-01 07:51:0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在法治护航下不断奋发进取的开拓史。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既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又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营经济不仅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还贡献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基本方针政策,是民营经济拔节生长的阳光雨露。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这无疑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从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一脉相承、与时俱进,并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从外部看,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搞“小院高墙”、关税壁垒,全球贸易秩序面临新的严峻挑战。从内部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阶段。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但这些问题是局部的和暂时的,是能够克服的。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则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正是题中应有之义。无论是“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还是“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都有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需要强调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将平等保护原则贯彻到立法环节,还要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在法治的有力护航下,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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