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近日,一起因互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南阳市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审理后,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当事人陆某与李某某在法庭判决后主动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互殴受伤双方 “对簿公堂”
据了解,陆某与李某某是同一个村的邻居,2024年12月8日,陆某、李某某因过路问题在陆某家菜园东边发生纠纷,继而互相厮打,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并住院治疗,后方城县公安局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分别对陆某、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10日的处罚。事后,李某某、陆某先后以对方存在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审理释明邻里纠纷化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豪亮详细梳理案发经过,结合公安机关笔录、处罚决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依法对双方赔偿责任作出认定并作出判决。
判决后,承办法官陈豪亮并未简单结案了事,而是从情理法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顾念邻里之情,同时又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方面分析了双方各自的过错责任。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二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并在法庭工作人员见证下互相履行。至此,该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承办法官表示,此类互殴案件往往因“赌气”导致矛盾激化,法院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弘扬了“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